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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校园之春”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捕花捉影、心随春动。为大力发展文化教育事业,全方位展现淄博大中专院校的发展成就及风华,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促进招生就业,彰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特色,特举办“校园之春”摄影大赛。有关细则如下:

一、主办及协办单位

主办:淄博职业学院

协办:淄博职业教育集团、周村区摄影家协会

二、大赛主题

大赛需取材拍摄于淄博各大中专院校及与人才培养相关的场景,以“校园之春”为主题,围绕校园建设、人才培养、自然风光与人文进行拍摄,要求主题鲜明、立意新颖、内容健康,突出艺术性和创意性,能充分体现驻淄各大中专院校优美的校园环境和广大师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大赛分两个单元:一是自然风光类,包括校园建筑、校园风光等,展示美丽校园所散发出的桃红柳绿、春意盎然的自然风貌。二是人物活动类,反映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人才培养、社会实践服务活动场景。通过各种生动有趣、难忘感人的镜头,多角度展现和谐校园建设和师生之情、同窗之谊,通过人物活动,折射出丰富、快乐、美丽的校园生活。欢迎各大中专院校师生员工、校企合作单位及关心支持院校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

三、奖项设置

自然风光类:一等奖1 、二等奖6三等奖10

人物活动类一等奖1二等奖6三等奖10

优秀奖60 (优秀奖不分类别)

四、参赛要求

1.本次大赛相机、手机拍摄均可投稿,所有作品必须为近几年的原创,鼓励新作。只限彩色,不收组照。在不违背拍摄景象真实性基础上,允许做反差、亮度、饱和度的适度后期调整,但不得进行“嫁接”等失真修饰和电脑合成及二次曝光。大赛不接受纸质作品,只接收电子作品投稿,格式为JPEG,照片质量不小于3MB

2.参赛作者须填写真实姓名,每位作者投稿总量不超过20张,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作品按“作者 +作品名称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联系电话”方式命名,并注明参赛类别,同一作者可以任意选择一个或两个类别参赛,但同一幅作品只能选择一个类别投稿。

3.参赛对象:淄博各大中专院校师生、校友及合作单位人员。

4.截稿时间:20215518:00之前将作品发送至邮箱:2292861003@qq.com

五、有关说明

1.所有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包括编辑画册、宣传品、影视节目、展览、网站、出版物等),不另付稿酬。

2.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3.投稿即视为同意以上约定。

六、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淄博职业学院,未尽事宜可向办公室咨询。

联系人:作品 王老师 电话:13964335566

    参赛 付老师 电话:2820069

 

                                         淄博“校园之春”摄影大赛组委会

                                                                202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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